Home短租相關規定
使用資格

使用資格

01. 免簽本票、不用押金、不押證件。

02. 承租人須為本國人士且年滿20歲以上,並具備有效合格之汽車駕照兩年與中華民國身分證及使用信用卡。(承租人若無信用卡,當次交易之信用卡持卡人須到場簽訂共同承租契約)

03.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五十五條:持互惠國所發有效之國際駕駛執照,在我國境內作三十天之短期停留者,准予免辦簽證駕駛汽車

營業時間

營業時間

01. 各門市營業時間為9:00~21:00。

02. 請於營業時間內至門市辦理取還車手續,營業時間外恕不接受取還車服務。

03. 營業時間內如欲提前還車者請於一小時前致電 03-8351820 與我們聯絡。

訂車異動

訂車異動

01. 線上預約完成後,若訂車人因故須異動或取消服務時,須於預訂用車時間24小時前本人來電異動或取消服務,恕不接受來信異動或取消服務,若未依規定時間內異動或取消服務,仍將視同使用本次服務,費用全額恕不退還。

02. 日租金以24小時計算,承租人請於預訂時間內準時取車,若超過預訂取車時間1小時,且未事先告知者,視同取消訂車,費用全額恕不退還。

03. 退款公告

a. 於預約取車日前10日(含10日)取消租車,將退還已繳100%

b. 於預約取車日前7-9日取消租車,將退還已繳50%

c. 於預約取車日前4-6日取消租車,將退還已繳40%

d. 於預約取車日前2-3日取消租車,將退還已繳30%

e. 於預約取車日前1日取消租車,將退還已繳20%

f. 於預約取車日當日取消租車或怠於通知,將退還已繳0%

付款方式

付款方式

01. 線上刷卡
僅限銀行發行之VISA / MSTER / JCB卡,VISA金融卡恕不適用)。

02. 銀行匯款
銀行:台中市第二信用合作社(精進分社)
代碼:146-0087
帳號:00870021038655
戶名:花蓮永宸租車有限公司

保險內容

保險內容

01. 任意第三人責任險:每一個人之傷害最高100萬元/每一意外事故之傷害最高200萬元。

02. 乘客意外險:每人200萬元。

03. 駕駛人傷害險:200萬元。

04. 第三人強制責任險:每人最高給付200萬。

05. 上述保險不包含因自然災害(如洪水、颱風、地震等)所造成之損傷以及車內設備遺失或損傷之賠償責任。

細項規範

細項規範

01. 油量同取車油量還車,等量取還。

02. 每日限駛里程為400公里,超出部份每公里加收3元) 。

03. 為保護您的權益,承租車輛若發生任何意外事故、失竊或其他肇事等事件時,請保持現場並立即報警備案,切勿與對方私下和解,並立即通知本公司協助處理,否則承租人須負賠償責任。

04. 若預定車輛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而無法出車時,本公司得以其他同等級車輛代替或可全額退費。

05. 還車時車輛內裝及設備如有造成刮傷、破裂、毀損,一律照價賠償。